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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至少建成1条商业步行街

2023-08-07 10:27:58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报

本报记者 关一文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北京市促进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近日对外发布,提出到2025年,各区至少有1条高品质商业步行街,全市建成一批商业繁华、文化浓厚、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治理规范的高品质商业步行街。

主街与辅街形成优势互补


(资料图)

作为充分体现步行者优先的开放式商业活动空间,全市商业步行街划分为更新提升型和新增培育型。更新提升型步行街以存量更新为主,对街区的商业、环境、运营等方面改造升级;新增培育型步行街,结合地区发展资源和空间结构,注重规划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通过交通优化、空间提质、业态升级、运营提升等方面培育商业步行街。

各区将编制商业步行街品质提升工作方案,根据街区发展定位,对商业步行街及其周边商业载体提档升级,主街与辅街有机连通,商业品牌实现错位经营,形成优势互补,构建高端与大众齐备、主题与特色突出、时尚与潮流兼具的多元化商业生态圈。其中,综合型商业步行街应集聚购物、餐饮、文化、旅游、艺术、酒店等多元业态融合发展,零售和餐饮业态占比50%以上;特色型商业步行街应体现高度的专业化、集群化、规模化和品牌化优势,能满足人们的特定消费和生活服务需求,主营业态特色店规模占到总经营面积50%以上。本市还支持有条件的街区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引入创意集市、沉浸式演艺、历史主题展示等。

500米内有地铁站或公交站

《指导意见》提出,街区要配置乘坐便捷、可达性强、选择多样的公共交通系统。在街区500米范围内有地铁站或公交站点,在街区100米范围内有出租车停靠点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同时,整合街区范围内停车场资源,原则上每1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配套停车位。街区还要提升“步行友好度”,打造安全、便捷、舒适、高品质的慢行系统。

为美化街区环境,《指导意见》提出各区要依法编制商业步行街街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及牌匾标识设置指引,突出文化特征与地方特色,体现商业街区活力,为经营者自主设计牌匾标识提供创意空间,避免样式、色彩、字体等同质化。历史文化街区要保护现有院落,延续传统,建筑立面、材料、色彩等应与整个街区风貌相协调,打造独具人文历史气息的特色街区。夜间,街区夜景亮化也以突出街区特色、展现本地文化氛围为主线,与街区商业业态、建筑风格相协调,节假日时可以增加亮化元素,在贯彻落实节能环保理念基础上,结合地区风貌,适当组织灯光秀等节目。

每50米至少1处公共休憩设施

在完善公共设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商业步行街将统一设计制定导视系统,标识导视系统不少于两种语言;街区内每50米至少设置1处公共休憩设施,营造宜人、舒适的户外游憩休闲空间;街区内每50米至少设置1处分类垃圾箱或设置移动清洁车。同时,街区内要建设完善的盲道系统和无障碍服务设施。

同时要加快智慧街区建设。未来,街区将实现5G网络、无线网络全覆盖。《指导意见》鼓励街区建设智慧商街、智慧商店,探索利用AR、VR等技术,打造智慧消费生态系统;运用小程序、APP、直播平台、多媒体互动屏等,引入数字虚拟元素打造智慧消费场景;合理发展无人超市、无人商店、无人餐厅等智慧终端,实现自助无接触式便利化消费体验。

据悉,本市将统筹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商业步行街建设。市商务局重点对各区商业步行街区域内商业主体改造提升、数字化建设、首店引进和促消费活动等项目给予支持;各区对商业步行街交通优化、街道改造、环境美化、园林绿化等市政配套项目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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