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视讯:关于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 报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现将岳阳经开区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岳阳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胜华酒驾。2022年4月6日20时19分,周胜华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对其做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2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1月,周胜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岳阳经开区自然资源局一级主任科员陈凯旋酒驾问题。2022年5月7日,陈凯旋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对其做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陈凯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岳阳经开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李良华酒驾问题。2022年9月23日,李良华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李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岳阳经开区木里港管理处应急办工作人员毛强醉驾问题。2021年11月30日,毛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2.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安机关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检察院认定毛强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但其情节较轻,并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毛强不予起诉。2023年2月,毛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政务撤职处分。
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从严约束自己。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八小时外”、重要节假日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时期的监管,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远离酒驾醉驾。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2023年4月25日
来源:掌上岳阳经开区
编辑∣姜 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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