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环球快消息
2022-12-12 19:27:30
【资料图】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属于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基于上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洪芳、刘木勇